通常來講,現如今,在木箱的實際運用歷程當中,為了可以使外貿順利進行,木箱應滿足出口的幾個要求,即出口貨物用木箱的要求。
1、環境保護: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世界各國對環境保護的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在某些外國,他們不會接受破壞環境保護的事情。因此,出口木箱必須符合環保要求,也要求使用木包裝箱,即木包裝箱是用松木或類似材料制成的,不得使用纖維板,竹單板等其他材料。
2、制造和加工木箱,所有用于出口產品的木箱必須是帶有壓接縫或榫槽接縫的全封閉木箱,例如鋼制邊箱,禁止使用格子木箱;如果是滑動木箱,則木箱的底部和蓋板一般由滑動木,輔助滑動木,短木,軌枕和底板組成,選擇的基座材料為實木;滑木的厚度不少于10cm,端木和軌枕的厚度不少于5cm,滑木,斷木和枕木的數量取決于盒子的大小,滑木的數目至少為3,而斷木和枕木的數目至少為3。
底板的厚度不小于18cm,蓋板的厚度不小于15mm,并應有一個稱重支架,建議頂板和底板為雙層9cm板;木箱的側板,邊緣保護和角形膠合板,板的厚度不小于10cm,邊緣保護的寬度不小于19mm,厚度不小于0.5mm,彎曲長度不小于100mm,拐角保護裝置的厚度不小于0.5mm,底側長度不小于140mm;邊緣保護材料與鋼帶相同,拐角處使用鋼板。
3. 處理木箱,儀器,控制面板(套件)和其他電氣設備在包裝之前應包裝在防潮,防銹和防震的包裝中;設備應牢固固定在木箱內,不得移位或移動,箱內裝滿度不應小于90%;包裝設備時,重心應盡可能居中和降低;重心較高的設備應盡可能水平包裝,重心偏離中心的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平衡措施;木箱包裝必須使用“螺絲釘”“釘子系統,木箱包裝必須具有”鐵角”,角的位置和數量應合理。
4、經濟表現。在實際的包裝和運輸過程中,木箱總是會損壞和變質;為了更好地使用木箱,必須確保出口木箱的包裝易于搬運,否則會造成巨大的浪費和經濟損失;因此,外貿公司在選擇出口木箱的過程中會選擇經濟實用的木箱。